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特殊津贴推荐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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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21 07:58:48 阅读数:人次 文字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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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开始,首次将选拔推荐对象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扩大到高技能人才。这对进一步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过去,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对象,是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高层专业技术人才。今年,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获得过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其他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并仍在高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也在推荐范围。
据了解,今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将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在推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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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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